关于文化艺术学院开展德育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
部门:组织部 日期:2015-04-02
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
根据学工部、学生处关于非毕业班学生学期个人鉴定工作的文件通知与具体要求,结合我分院实际,为了进一步完善个人鉴定与德育考核工作的细节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特制订我院关于开展德育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流程实施:
(1)分院下达该学期个人鉴定与德育考核工作后,班长与团支书负责在全班展开宣传工作,落实到位,要求以寝室为单位签名确认(见附件1)。
(2)班级成立考核小组,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及普通同学代表2人组成,班主任须全程指导、参与、监督、组织小组具体完成德育考核工作。同时,将个人鉴定表发至班级学生填写个人鉴定;
(3)考核小组筹备完成后,根据德育考核的具体要求,对本班学生进行筛选,并按不同考核等级分配名额确定结果,考核小组一致同意后将名单报班主任确定;
(4)班主任确定无异议,要求将名单纸质及电子稿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期如有异议,由班主任、班干部协调解决。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各寝室长代表本寝室签字确认,由考核小组将本班德育考核结果名单(附件2)、文件传达确认签名表(附件1)报送团总支组织部进行初步审核;
(5)团总支组织部根据考核要求与相关条件,对各班报送名单进行初步考察与审核,确认基本情况;
(6)组织部审核后,如有问题,发还该班级做补充考核或重新考核,如无问题,则整理交由两位辅导员老师进行终审;
(7)辅导员审核未通过,则按辅导员具体要求通知该班级进行修改,如获通过,则留档并发回班级进行正式公示。同时,各班将德育成绩填入个人鉴定表,个人鉴定表与附件3德育成绩汇总表(电子稿及打印稿)一并上交组织部。
2、德育考核为优的具体要求
(1)要求该同学无违反校纪校规、被学院或分院处分的现象;
(2)要求该同学上学期成绩无不及格或缺考现象,上学期素质分排名不低于班级前50%;
(3)该同学如有积极参与学院、分院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予以优先考虑;
(4)该同学如有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各项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即可适当降低素质分排名要求,并予以优先考虑;
(5)该同学有积极组织班级春游、班会等各项大型活动,且效果良好,可予以优先考虑;
(6)该同学在分院所属学生组织工作认真、表现优异,经辅导员或该组织上级干部确定并推荐,应予以优先考虑。
3、时间安排
(1)12月17日至19日前将文件内容与要求传达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并签好文件传达确认签名表(附件1),同时,根据要求成立考核小组;
(2)12月19日至21日,考核小组开展德育成绩考核工作,并将个人鉴定表下发班级个人填写;
(3)12月22日至12月27日,确定德育考核结果,进行班级公示一周,并将名单(附件2)电子稿上交团助汪洋琳。如班级内对德育考核成绩结果有异议,班级内进行处理,同时,收齐个人鉴定表;
(4)12月28日,各班考核小组需将文件传达确认签名表(附件1)、本班德育考核结果名单(附件2)打印稿报送团总支组织部进行初步审核;
(5)12月28日至29日,组织部确定最终德育成绩,上交辅导员审核;
(6)12月30日,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将最终结果发回班级,班级考核小组填好个人鉴定表、并将附件3德育成绩汇总表(电子与打印稿),一并上交组织部。
4、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汪洋琳 659871 邮箱:646906101@qq.com
组织部负责干事:吕双琪 646297 钟璐玭 648515 徐杭佳 65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