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品申请表
部门: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宣传物品 |
横幅、海报、展板、灯箱、广告牌、其他( ) |
悬挂、张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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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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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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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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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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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章 |
备注:1、宣传物品栏在相应物品上打勾,如属于其他类,则在( )内填上宣
传品名称。学校正门、北门、西门、行政楼、信息楼、实训楼、校园主干道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各教学楼宣传板、文体中心二楼、文体中心周边及文体中心西面宣传板由团委负责审核;玉屏洲宿舍区门口桥头、玉屏洲宿舍食堂周边、学生生活区内由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
2、宣传内容需与校园内的学术和文化氛围相协调,物品必须庄重、整洁,不允许张贴商业广告。到期后,请各部门务必将横幅取下,自行处理。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审核部门,一份申请部门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