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乙方:
为有利于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体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高职高专办学精神,促进产学结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乙方设立甲方应用英语、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秘、空中乘务、表演艺术等专业学生的校外实训基地,培养具有较高实践技能的高素质的高级技能专门人才: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为甲方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不定期实习和顶岗实习岗位,并可安排相关经验丰富的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
2.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商业机密,服从乙方的管理。甲方学生原则上自行解决食宿、交通等问题。
3.乙方有权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并可把该生的实习时间视为试用期。
4.甲方非常乐意为乙方提供员工语言或专业培训等服务。
5.甲乙双方有联合开发课程教材、课题研发、方案解决等科研项目的优先权。
6.实习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派遣1-2名教师对实习的学生进行管理和走访。
7.实习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有甲乙双方进行教育,确保安全第一。
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代表: 胡振浩 时间: 2013 年 9 月 13 日
联系人: 余晓矾 联系电话:0571-86928282
传真:0571-8692822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乙方: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