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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学院德育考核与推优具体流程实施

  日期:2015-06-23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关于文化艺术学院开展德育考核工作和推优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
根据校团委关于推优工作的文件通知与具体要求,结合我分院实际,为了充分与党支部党建班选拔考察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德育考核工作和推优工作的细节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特制订我分院关于开展德育考核工作和推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德育考核
1、流程实施:
(1)分院下达该学期德育考核工作后,班长与团支书负责在全班展开宣传工作,落实到位,要求以寝室为单位签名确认(见附件1)。
(2)班级即时成立考核小组,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及普通同学5人组成,班主任须全程指导监督,组织小组具体完成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筹备完成后,根据德育考核的具体要求,对本班学生进行筛选,并按不同考核等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结果,考核小组一致同意后将名单报班主任确定;
(4)班主任确定无异议,要求将名单纸质及电子稿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期如有异议,在期间由班主任、班干部协调解决,也可找辅导员进行沟通。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各寝室长代表本寝室签字确认:,随后考核小组需将本班德育考核结果名单、上学期成绩与素质分排名打印稿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团总支组织部进行初步审核;(名单及签字见附件2)
(5)团总支组织部根据考核要求与相关条件,对各班报送名单进行初步考察与审核,确认基本情况;
(6)组织部审核后,如有问题,发还该班级做补充考核或重新考核,如无问题,则整理交由两位辅导员老师进行终审;
(7)辅导员审核未通过,则按辅导员具体要求通知该班级进行修改,如获通过,则留档并发回班级进行正式公示。(见附件4)
2、德育考核为优的具体要求
(1)要求该同学无违反校纪校规、被学院或分院处分的现象;
(2)要求该同学上学期成绩无不及格或缺考现象,上学期素质分排名要求不低于班级前60%;
(3)该同学如有积极参与学院、分院、学生组织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予以优先考虑;
(4)该同学如有获得国家级或省、市级各项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即可适当降低素质分排名要求,并予以优先考虑;
(5)该同学有积极组织班级各项春游。班会等各项较大型活动,且效果良好,可予以优先考虑;
(6)该同学在分院所属学生组织工作认真、表现优异,经辅导员或该组织上级干部确定并推荐,应予以优先考虑。


二、推优工作
1、组织机构:分院在团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领导下成立考察小组,由团总支主席团具体指导,组织部负责实施、执行推优工作。
2、实施流程
(1)、校团委召开推优动员大会后,组织部及时召开我分院推优动员大会,由团总支主席团分管干部主持,请团总支书记、团总支主席团成员、组织部正副部长一并出席,要求各班班长、各支部团支书必须列席会议,并将会议精神与具体要求传达班主任;
(2)、要求团支书及时、准确向全班解释文件内容与条件,班主任及全班学生需签字确认已明白推优相关事项(附件3)。其后,各支部根据对推优对象的具体要求,初步确定候选人,并及时组织支部大会,原则上要求班主任必须在场,确定时间、地点后通知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干事,团总支组织部干事再联系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干事,一并监督该支部候选人投票环节,确定候选人规范产生;
3、组织部保持与党支部密切联系,必要时与党支部沟通,调用党建班结业人员名单,及时确认各支部候选人业余党校结业时间;
4、监票环节结束后,团总支组织部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报予辅导员俞琰老师确认,并根据名单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考察小组安排统一的时间、场地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对其班长、团支部书记、普通同学、室友,以及班主任与公寓辅导员进行意见征询,将考察资料详细、规范登记;
5、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具体情况,再次与辅导员俞琰老师进行沟通、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6、推荐名单确定后,团总支组织部安排干事及时收齐推荐对象资料,并开始进行推优登记表的誊抄工作,誊抄工作结束,将所有资料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7、校团委组织部审核后,正式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其他事项
校团委关于推荐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后。
附件1~3附后。


文化艺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关于推荐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结合我校团学工作实际,为促进推荐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实施工作中提高效率、精简程序,并有效调动广大同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本学期起,将《关于推荐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作如下调整:
一、“推优”工作的时间
推优工作每学期一次,具体时间根据每年的“推优”文件实行,一般为上半年4-6月,下半年9-11月。
二、“推优”对象的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承认党纲党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入党动机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鲜明的组织观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左右、原则上是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平时表现突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等;
3.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凡在寝室检查中有两次不合格者不能参与推优(说明:在推优过程中有不合格的也同样取消资格);
4. 前两个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5.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志愿服务达两次以上;(推优时提供一定的佐证材料)
6.在省厅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或评奖中的获奖者可优先推荐。
7.“推优”对象的成绩要求(以上一学期排名为主)
(1) “普通学生推荐”对象应原则上同时符合以下4点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所有在修科目及格及以上)、综合测评(素质平台)排名在全班前40%、德育为优;
(2)“学生干部推荐”对象应原则上同时符合以下4点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所有在修科目及格及以上)、综合测评(素质平台)排名在全班前30%、德育为优;
(学生干部指在班级、团支部、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及相关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8.学生干部的“推优”要求: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工作积极,表现突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坚定的组织原则;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大学生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及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活动,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自觉性,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在学生社区的文明寝室建设和行为规范建设中具有模范带头的作用。
三、“推优”工作的程序
1、召集校团委组织部成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长、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社区团工委有关负责人召开全校推优动员大会,部署“推优”总体工作,成立校级考察小组。
2、各二级学院召开各考察小组组长及各班团支部书记会议进行总体安排,确定二级学院推优考察小组人员名单,明确“推优”细则。
3、各班团支书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学生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支部大会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2/3方可举行,推优考察小组(校团委组织部和分院团总支组织部代表)在场监督。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对象。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与会人员的50%时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若第一轮投票无效(如出现不正当拉票、多人同票数等情况),可在指导老师、考察小组讨论后并在场的情况下组织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无效则停止“推优”大会,继续培养半年后再行讨论。
4、由二级学院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班主任、团支书、班委组成推荐小组,对通过民主票选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
5、考察小组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团员入党推荐表》,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并签署团总支意见,并将所有登记表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审核。
6、校团委组织部审核后将三大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的登记表交社区团工委考察小组审核签署学生社区团工委意见,并登记表返还至校团委组织部。
7、考察小组写好考察总结,将推荐名单报团委组织部汇总,由校团委进行审核,并面向全校公示,确定推优名单,报送院党委宣传部。
8、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推荐结果及时向各班主任及团支部反馈。
9、校团委根据推优结果,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发送调档函,将校级三大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被推者的档案调离至学生社区党支部,归入学生社区党支部培养、发展和转正。
10、推荐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党委宣传部,一份由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保存,一份留存团委。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附件1
文化艺术学院德育考核工作文件传达确认签名表
班主任、各位同学:
本学期德育考核文件已下发,并要求班长、团支书对文件内容与相关要求进行传达与宣传,请各位同学积极、主动进行了解,如已明晰本次工作,请以寝室为单位签名确认,谢谢!
寝室号寝室成员签名















寝室号寝室成员签名
















班级: 班主任签名:
班长签名: 团支书签名:


文化艺术学院

附件2
文化艺术学院德育考核成绩名单
班级:
序号学号姓名考核等级备注



















考核小组签名 班主任:
班 长:
团支书:
普通同学(5人):




寝室号寝室长










班级初步公示
寝室长签名确认:













附件3 文化艺术学院推优文件传达确认签名表
班主任、各位同学:
本学期推优文件已下发,并要求团支书对文件内容与相关要求进行传达与宣传,请各位同学积极、主动进行了解,如已明晰本次工作,请大家签名确认,谢谢!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序号签名序号签名序号签名
1 17 32
2 18 33
3 19 34
4 20 35
5 21 36
6 22 37
7 23 38
8 24 39
9 25 40
11 26 41
12 27 42
13 28 43
14 29 44
15 30 45
16 31 46

附件4
学年第 学期德育成绩汇总表
班级:
序号学 号姓 名成绩序号学 号姓 名成绩
1 29
2 30
3 31
4 32
5 33
6 34
7 35
8 36
9 37
10 38
11 39
12 40
13 41
14 42
15 43
16 44
17 45
18 46
19 47
20 48
21 49
22 50
23 51
24
25
26
27
28

注: 1、德育考核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
2、“优”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40%,其它等级比例不限
班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分院审核: 学生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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